认证的对象:
1、木制品
2、纸品
3、竹子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五年
1.1职责
1.1.1组织应任命管理者代表负责FSC/COC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
1.1.2与FSC/COC管理体系相关的所有管理人员应规定相关的职责。
1.2 程序文件
1.2.1组织应建立符合FSC/COC管理体系要求的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
1.2.2每一个程序文件中都要规定相应人员职责,能力要求以及执行程序所要求培训衡量标准(包括考核标准)。
1.3 培训
1.3.1组织应依据每个程序的相关要求以及培训衡量标准建立培训计划。
1.3.2 组织应保持相关人员的培训记录。
1.4 记录
记录的保存期*少为五年
准确、完整
及时更新易于获得
包括:采购单、供应商发票、供应商货运单证、材料接收记录、生产记录、仓储记录、接收的订单、货运单证、发票、月度统计、受控来源材料的记录
1.5对FSC价值的承诺:形成一份FSC价值承诺书,并可通过邮件的方式告知自己的供应商和销售商,以证明企业自身所做的承诺 (FSC政策:FSC-POL-01-004 )
1.6组织须证明其对于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承诺指派一名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者代表,建立与职业健康和安全相关的程序或手册,以规定相关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要求和内容